三大中央企業指數3月30日發布
全面刻畫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整體表現
2009年03月16日 11:29 1310次瀏覽 來源: 上交所 分類: 有色市場
上交所和中證指數公司表示,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不僅是中國經濟的中流砥柱,也是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核心力量。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包括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的上市公司以及財政部所屬的上市公司,覆蓋軍工、航天、電信、機場、能源、運輸、金融等關系國計民生的支柱行業,資產規模和影響力巨大。
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樣本由全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組成,旨在全面刻畫滬深兩市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的整體表現;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和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為成份指數,分別覆蓋在滬市以及滬深兩市上市的具備一定規模和流動性的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進一步刻畫了滬市及滬深兩市大型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整體表現,并為相關指數化投資產品的開發提供基礎工具。
最新數據顯示,滬深兩市共有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260余只,市值為78000余億元,總市值約占滬深兩市A股總市值的56%,流通市值占比接近36%。其中,在上交所上市的央企控股公司股票160余只,占全部滬市A股總市值的59%,流通市值占比為33%。
截至3月13日收盤,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為1142點,較基日上漲14%。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為1178點,較基日上漲18%。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為1165點,較基日上漲17%。
關于發布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和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的公告
為表征滬深兩市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的整體表現,為投資者提供新的分析工具和投資標的,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將于2009年3月30日正式發布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和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指數基日為2008年12月31日,基點為1000點,編制方案附后。
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6日
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和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編制方案
一、指數名稱和代碼
二、基日和基點
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和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基日為2008年12月31日,基點為1000點。
三、樣本選取方法
1、樣本空間
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樣本空間由全部A股股票組成。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樣本空間由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A股股票組成:
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樣本;
上市時間超過三個月,除非該股票的日均總市值排在滬深兩市前30位;
非ST,*ST股票,非暫停上市股票;
經營狀況良好,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違規事件,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股價無明顯的異常波動或市場操縱。
2、選樣方法
(1)全部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篩選
在滬深兩市全部A股中,主要依據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和股權變動公告判斷該上市公司是否為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判斷的主要標準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將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以及財政部控股的上市公司歸為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
(2)指數選樣
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選樣方法:全部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的股票組成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樣本。
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選樣方法:
第一,計算樣本空間內股票最近一年(新股為上市以來)的A股日均成交金額與日均總市值;
第二,對樣本空間內股票在最近一年的A股日均成交金額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股票;
第三,對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日均A股總市值由高到低進行排名,原則上選取排名在前100名的股票作為指數樣本。
2.3 指數計算與修正
同滬深300指數。
四、定期調整
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和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依據樣本穩定性和動態跟蹤相結合的原則,每年定期審核兩次樣本股,并根據審核結果調整指數樣本股。對于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除非原樣本股因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導致的調整比例超過10%,原則上每次調整比例不超過10%。樣本股調整實施時間為每年1月份和7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樣本股定期調整時設置緩沖區,排名在80名內的新樣本優先進入,排名在120名之前的老樣本優先保留。
五、臨時調整
新的央企控股公司上市后第10個交易日后進入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當上市公司股權關系發生變動導致其控股屬性發生變化或者指數成份股出現吸收合并等事件時,中證中央企業綜合指數和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樣本進行臨時調整,兩次定期調整之間,中證中央企業100指數的樣本數量可多于或少于100只。
關于發布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的公告
為反映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的整體表現,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標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將于2009年3月30日正式發布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基日為2008年12月31日,基點為1000點,編制方案附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6日
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編制方案
一、指數名稱和代碼
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簡稱上證央企,英文名稱為SSE Centr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50 Index,英文簡稱為SSE Central SOEs 50,指數代碼為000042。
二、基日和基點
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基日為2008年12月31日,基點為1000點。
三、樣本選取方法
1、樣本空間
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的樣本空間由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A股股票組成: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實際控制人為國務院國資委以及財政部控股的上市公司股票;
上市時間超過三個月,除非該股票自上市以來的日均總市值排在滬市前18位;
非ST,*ST股票,非暫停上市股票;
經營狀況良好,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違規事件,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股價無明顯的異常波動或市場操縱。
2、選樣方法
第一,計算樣本空間內股票最近一年(新股為上市以來)的A股日均成交金額與日均總市值;
第二,對樣本空間內股票在最近一年的A股日均成交金額和日均總市值由高到低排名,然后將兩指標的排名結果相加,所得和的排名作為股票的綜合排名,原則上選取排名在前50名的股票作為指數樣本。
四、指數計算與修正
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采用派許加權方法,按照樣本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其中:調整市值= ∑(股價×調整股本數×權重上限因子),調整股本數的計算方法同上證180指數。權重上限因子介于0和1之間,以使單個樣本股權重不超過15%。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的修正同上證180指數。
五、定期調整
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依據穩定性和動態跟蹤相結合的原則,每年定期審核兩次樣本股,并根據審核結果調整指數樣本股。除非原樣本股因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導致的調整比例超過10%,原則上每次調整比例不超過10%。樣本股調整實施時間為每年1月份和7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樣本股定期調整時設置緩沖區,排名在40名內的新樣本優先進入,排名在60名之前的老樣本優先保留。
六、臨時調整
當上市公司股權關系發生變動導致其控股屬性發生變化或者指數成份股出現吸收合并等事件時,將對上證中央企業50指數樣本進行臨時調整,兩次定期調整之間,上證央企的樣本數量可多于或少于50只。
七、權重上限因子調整
權重上限因子每年隨樣本股定期調整而調整兩次,調整時間為每年1月和7月的第一個交易日,以調整前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的調整市值來計算調整時的權重上限因子。
當出現樣本股臨時調整時,以調整前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的調整市值來計算調整時的權重上限因子;當樣本股股本結構出現顯著變化或者其它原因導致其權重發生突變時,將決定是否對權重上限因子進行臨時調整。
責任編輯: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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