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證券代碼:000807 證券簡稱:云鋁股份 公告編號:2007—030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公司三屆二十六次董事會決議,決定于2007年10月26日(星期五)召開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召開的基本情況
1、會議召開的時間:2007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9點30分;
2、會議召開的地點:公司三樓會議室;
3、會議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4、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5、會議出席對象:
(1)凡于2007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均有權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及參與表決;不能親自出席會議的股東可授權他人代為出席(被授權人不必為本公司股東,授權委托書附后)。
(2)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二、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的議案》;
鑒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提名以下13人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陳智、田永、趙永生、焦蘇華、鹿輝陽、周昌武、丁吉林、尹立新、龐錫鈞、江朝洋、楊國梁、楊顯萬、羅紹德。其中:龐錫鈞、江朝洋、楊國梁、楊顯萬、羅紹德(作為會計專業人士)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1) 關于選舉陳智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2) 關于選舉田永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3) 關于選舉趙永生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4) 關于選舉焦蘇華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5) 關于選舉鹿輝陽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6) 關于選舉周昌武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7) 關于選舉丁吉林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8) 關于選舉尹立新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9) 關于選舉龐錫鈞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10) 關于選舉江朝洋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11) 關于選舉楊國梁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12) 關于選舉楊顯萬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13) 關于選舉羅紹德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羅紹德先生目前尚未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但已承諾將盡快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組織的相關培訓,完成學習并通過考核后,取得任職資格。
2、審議《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的議案》
鑒于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第三屆監事會提名黃金海、沈家貴、何偉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并與職工監事柯繼華先生、溫衍順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
1)關于選舉黃金海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2)關于選舉沈家貴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3)關于選舉何偉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
3、審議《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預案》;
根據《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的預案》,新一屆董事會原來的12名董事增加為13名,因此,《公司章程》中的相應條款將作修改,具體為原第一百零六條 董事會由12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5名,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1人修改為:第一百零六條 董事會由1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5名,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1人。
4、審議《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出席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手續:出席會議的法人股股東持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出席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有效股權憑證;流通股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有效股權憑證;委托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股東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異地股東可以用信函或傳真方式辦理登記手續。
2、登記時間:2007年10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會議記錄人簽字確認的董事會決議、會議記錄;
2、所有提案具體內容。
五、其它事項
1、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縣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郵政編碼:650502
聯系人: 李梅英
聯系電話:0871—7455268
傳真:0871—7455399食宿及交通費自理
2、會議費用:會期半天,與會股東或代理人
六、授權委托書(見附件)
特此公告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10月11日
附件:
授權委托書
茲授權 先生/女士作為本人/本單位的代理人出席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持有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權限: 委托日期:
(注:此委托書格式復印件有效)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現就提名江朝洋先生、龐錫鈞先生、楊顯萬先生、楊國梁先生、羅紹德先生為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本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本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東;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已發行股份5%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再本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 被提名人不是為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9月29日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楊顯萬作為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
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厲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楊顯萬
2007年9月29日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楊國梁作為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厲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楊國梁
2007年9月29日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龐錫鈞作為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厲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龐錫鈞
2007年9月29日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羅紹德作為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厲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羅紹德
2007年9月29日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江朝洋作為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任職;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情形;
七、本人沒有為該公司或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八、本人沒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厲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求,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江朝洋
200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