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產業獲發展契機 亟待政策加力
2009年12月01日 9:49 7397次瀏覽 來源: 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分類: 再生金屬資訊
中國再生資源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的成立將成為再生資源產業快速發展的新契機。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秘書長王吉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近期聯盟將集中攻克和推廣一批廢有色金屬、廢機電產品、廢塑膠、廢電子電器等再生資源利用、再制造產業化技術裝備,使成員企業共同市場迅速擴大。聯盟計劃通過3-5年建設和發展,提高我國再生資源產業整體利用效率10%以上,產值年均增長25%,力爭到2015年產值達1.5萬億元,到2020年基本形成我國再生資源產業技術創新體系的核心,開發出若干項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對行業有重大影響的再生資源共性技術,并在全行業推廣。”
據王吉位介紹,今年以來,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積極參與科技部《循環經濟科技政策研究》和《再生資源產業“十二五”科技戰略研究》工作,并配合開展資源再生利用重大項目的研究。同時,在組織“十一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廢舊機電產品和塑膠資源綜合利用關鍵技術與裝備開發”項目過程中,積極調研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重大技術需求,為科技部開展“十二五”有關工作提供決策參考。
政策扶持不可缺
一直以來,由于受資源意識、環境意識以及資金、技術、設備、人才、市場等方面的影響,各級政府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術研發投入不足,我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及處理方式處于較低水平。
周宏春介紹說:“社會上對資源再生產業發展還存在一些模糊認識,一些可以用作原材料的廢物,如廢塑料、舊輪胎等均被看作是‘洋垃圾’限制或禁止進口。有人對‘再制造’不了解,當商品冠以‘再制造’或‘再循環材料生產’時,便認為其質量有問題。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再生資源產業的發展。此外,在國家統計體系要求統計規模以上企業,但再生資源產業的很大一部分企業規模較小,從而導致我國再生資源利用率的失真。”
此外,我國不僅沒有廢舊物資再生利用方面的優惠政策,而且由于增值稅抵扣方面的有關規定不合理,導致利廢企業經營困難。
周宏春表示,由于利廢加工企業在收購廢物用做原料時,無法得到銷售發票,因而也就無法抵扣進項稅,但在銷售環節,仍需要繳納17%增值稅。換句話說,一般生產性企業的進項稅是可以抵扣一部分銷售稅的,而利廢加工企業不僅不能享受優惠政策,實際上還要多繳納稅款,其結果是加重了利廢企業的稅負,影響了再生資源產業的發展。
專家表示,我國再生資源產業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目前,發展再生資源產業,追求經濟、環境、社會效益多贏的經濟發展模式,已成為社會共識。假以時日,再生資源產業有望成為重要的經濟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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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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