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工業革命鉛與塵 解析鉛中毒歷史
2012年05月02日 9:33 19061次瀏覽 來源: 東方早報 分類: 鉛鋅資訊
勞動中的危險古已有之,但遲至19世紀末,出于相關醫學報告的壓力,它才得到承認,繼而才有了法律上關于“職業病”的認識。
馬賽,1851年10月。在市長的主持下,一個全新的委員會宣布成立,成員包括來自衛生委員會的兩位醫生,此外還有礦業部工程師和路橋部工程師各一位。此前,迫于沿河地區居民的壓力,他們剛針對菲戈羅亞(Figueroa)化工廠電容器排出的鉛、銻、砷廢料完成了調研。調查結果為:“關于工廠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影響,在調查過程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將其工人與雇員排除在外。因為誰都明白,在這種工廠中工作,工人必然會受疾病的威脅。工人每次進廠時,都很清楚會遭遇哪些風險。盡管所附的醫生證明說明菲戈羅亞工廠存在工人罹患鉛疾病的問題,但在委員會看來,這些證明的意義并不很大。”
所謂的“鉛疾病”,其實就是鉛中毒,在工業革命時期,這是工人要面對的最大災難。鉛中毒會導致全身水腫、關節疾病、消化困難,對血液、腎臟都有影響。另外,還會造成嚴重神經損害,甚至導致死亡。
工業革命與職業病
通過上述案例,我們對19世紀末期的職業病概念有了個直觀了解。對于來自工作中,尤其是工業生產工作中的潛在致病性,人們早已有所認識。1700年,意大利醫生貝納迪諾·拉馬齊尼(Bernardino Ramazzini)便以拉丁文寫成《論手工業者疾病》一書,1822年該書修訂并再版。《論手工業者疾病》被譯成法文是在1777年,書中揭示了各種工作環境分別導致疾病的過程。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正是工業革命在提升化工產品數量的同時,加劇了工作流程中的致病性,導致了職業病的大規模來襲。
但另一方面,卻沒有哪個部門真正負責監管此事。隨著大革命與法蘭西第一帝國的相繼而至,民眾對化學科技進步的信心,普遍超越了對于公共衛生問題的關切。而這種態度也體現在政府法令之中,相關政令自1810年10月15日頒布后,影響效力延續至1917年才告終而那也只是因為越發厲害的工業危害,影響到了工廠周邊業主的權益。對于真正勞動的人來說,還需經過一個緩慢的法制演進階段,才輪到他們有機會發言。
在此期間,那些直接暴露于危險中的工人,反倒成了附屬者,因為真正引發生產環境整改要求的,是工廠外部環境的危害。但另一方面,工人為求自保,有時候又會與沿河居民發生利益沖突,例如他們會想辦法把塵云盡可能從車間排放出去。于是在當時,職業病與環境病在法律層面上是被分開的,哪怕從嚴格的醫學觀點上來說,兩者原本同源。
責任編輯: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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