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政出臺 鉛蓄電池業面臨調整
2012年09月05日 13:57 6287次瀏覽 來源: smm 分類: 鉛鋅資訊
近日,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證實了“把電動自行車劃歸為機動車,騎電動車需要考駕照買保險”系誤讀之后,他透露,《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正在制定中,預計最快明年出臺。而這將對電動車電池生產企業造成一定的沖擊。
9月1日起,《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新國標開始實施,規定“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而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市場上傳聞紛至沓來,認為今后騎電動車需要取得駕照后才能駕駛。
目前市場上鮮有時速在20公里之下的電動車,普通小電瓶自行車時速多在30公里,而大電瓶自行車甚至達到50km/h-60km/h。如果照新國標執行,是否意味著電動車大部分都需要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并且需要取得駕照后才能駕駛。部分動力鉛蓄電池企業擔心此規定將影響到電動自行車的銷量,進而直接減少對動力鉛蓄電池的訂單。
SMM經過調查發現,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早在8月中旬已經就《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兩項國家標準之間的關系進行了討論,并發布公告稱新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正在制定中,不受限于《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現有國家標準相關條款的規定,這意味著目前市場上的電動自行車不必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新國標的相關規定執行,還是按目前國家標準操作。
對電動車電池行業將產生較大影響的則是《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制定協調小組專家陸金龍透露,新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已經定稿,將進入審批階段,審批周期一般6個月,因此新國標最快明年上半年出臺。與電動自行車舊國標相比,新國標擬放寬時速和重量標準,時速從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調整為28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整車重量從不超過40公斤調整為不超過55公斤。如果此標準最終能通過,將對整車市場及企配套鉛蓄電池產生一定影響。
在與鉛蓄電池企業交流中,記者發現絕大部分現有電動自行車無法達到新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初稿規定,一是之前提到的目前電動車速度普遍在30km/h之上,而初稿要求在28km/h以下;二是重量,初稿中雖然已經將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提高到不超過55公斤,但目前48V 12 AH 及20AH的鉛蓄電池重量就已分別達到18公斤和20公斤,整車重量不超過55公斤的紅線將會迎來一定難度。
隨著國家對電動自行車駕駛安全監管力度的加大,即將出臺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必將會對電動車及動力鉛蓄電池行業提出新的規定和要求,產業調整在所難免。
責任編輯:小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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