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用立法規范“城市礦山”開發
2013年03月08日 14:54 2996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廣東省
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集團董事長、格力電器董事長兼總裁董明珠在本屆“兩會”上建議,重視“城市礦山”開發,盡快立法規范資源回收。
近年來,中國面臨著各種有色金屬資源枯竭、進口依賴不斷增強的局面;另一方面,家電、電腦、手機等產品的更新換代加快,數以億計的電子產品陸續進入淘汰期。大量的電子廢棄物攜帶的寶貴金屬資源卻被隨意拋棄、不當處理,形成嚴重的二次污染,而規范的回收企業卻在無序的市場競爭中難以生存。
根據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和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規劃,2015年全國年再生有色金屬量將達到1200萬噸,接近全國所需金屬量的四分之一,預計實現節能約4000萬噸標準煤,節水約40億立方米,減排固體廢物約36億噸、減排二氧化硫120萬噸。
目前,中國規范電子廢棄物管理的法規主要是《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下稱《條例》),這些法規的實施雖然彌補了廢棄家電回收領域無法可依的漏洞,但距離現實需要仍存在明顯不足。
首先是相關主管部門對電子廢棄物的具體處理方式、標準一直未明確,導致行業處理技術和設備良莠不齊。董明珠建議,盡快完善我國電子廢棄物強制性的處理標準,并細化相關方責任,以便實施更有效的行業規范和監管。
其次,《條例》對電子電器產品生產者、廢棄者的職責劃分不明晰,對生產企業參與處理的鼓勵政策不明確。
董明珠建議,學習發達國家的做法,對于電器產品生產者,強制規定在企業費用中預留對其自身產品的廢舊回收費用,對于參與回收處理項目投資的企業,可以用廢舊產品回收投資折抵;對于廢棄者,則要求其必須到正規回收部門處理電子廢棄物,隨意拋棄或經不規范渠道處理電子廢棄物,將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條例》未提及針對培養國民環保意識的具體措施。董明珠建議,把保護、開發“城市礦山”的教育列入學校教學內容,并且在實際生活中制定具體的鼓勵措施,引導公民規范處理電子廢棄物。
如何改變目前分散無序、游擊隊式的傳統資源回收模式,建立和完善現代化的回收體系,是開采城市礦山資源的關鍵環節。
董明珠建議,政府針對回收系統出臺強制性政策,并通過建立電子廢棄物公共回收平臺形成回愧鼓勵全民參與的回收模式,建立和完善回收體系。
她還建議,政府成立專門的電子廢棄物管理部門,全面負責管理廢棄家電和電子產品循
責任編輯: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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