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遴選91家企業 科技部漸進轉移創新主角
2008年08月05日 8:14 5672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鎢
“科研院校由于脫離市場,成果很難轉化成有競爭力的產品。要想走創新之路,必須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8月1日,科技部政策體改司創新型企業評選負責人湯富強向記者表示。
7月28日,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在北京聯合舉行創新型企業建設工作會議,并公布了首批由國家認證的“創新型企業”名單。
作為促進企業和整個社會創新能力的結果,經過兩年多的試點工作后確定的第一批創新型企業共有91家,其中在IT和電子類企業中,中國網通、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大唐電信)、聯想、漢王、寶信軟件、上海電器科學研究所(集團)有限公司、浪潮、海爾、海信、華為、長虹、中興等多家企業上榜。
根據計劃,在明年以及今后幾年,更多的企業還將入選“創新型企業”,并最終達到500家左右。
“我們將在政策、資金、研究項目上對這些企業進行支持,幫助一批企業成為中國的研發和創新的中堅力量。”湯富強向記者表示。
“以企業為主體”
“科技部早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也走過不少的彎路。”湯富強向記者表示,對于科技自主創新的扶持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探索過程。
據湯介紹,長期以來,由于我國的主要科研力量集中在院校和研究所,政府的政策和科研經費也都是向這些機構傾斜。而這種現象存在一些弊端。
一位曾經在科研單位工作過、現在任職企業的人士向記者表示,由于科研院校的研究中不是面向市場的,導致許多成果不具有實用價值,能夠進行產業化的技術成果有限。另外,在實際推進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科研單位“不管是否能夠做出來,先下手為爭取經費,盲目申請”的現象。
與此同時,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本身卻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據湯富強提供的數據,到目前為止,我國的大中型企業中只有25%左右的企業設有研發機構,只有30%左右的企業有過研發活動。整個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占GDP的比例為1.42%,而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卻只占產品銷售收入的0.77%。
“到2005年,政府已經意識到,并且確定了企業在創新中的地位。”湯富強說。2005年10月舉行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正式提出要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并確立了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的目標。
該目標提出后,各部委制定了相應的政策,而創新型企業的試點工作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展開。
據湯富強介紹,科技部、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在2005年下半年開始醞釀引導一批有資質的企業加大科研投入,走自主創新的道路。當年12月,名為技術創新引導工程的計劃制定了出來。該計劃確定要建立起一批創新型企業,建立整個國家的創新體系,以及對于戰略重點產業的重點扶持等。
2006年7月,創新型企業的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在全國范圍內共評出了103家企業。經過兩年的試點,有關方面從這103家企業中評選出了91家企業,正式授予了“創新型企業”的稱號。
“沒有通過評審的12家企業中,有5家是因為自身沒有參加評選,其余的是因為還不符合標準而被緩評。”有關人士表示。
而據記者了解,第二批共184家企業的試點工作也已經于2007年11月啟動,并可能在2009年評審成為第二批創新型企業。
兩年試點
“評審并非是一個簡單的事件,我們看重的是這個過程。通過兩年的試點,鼓勵和幫助這些企業完成向創新型企業的轉變。”湯富強說。
而如何在評審中指導企業的創新發展,則一直是各部門需要考慮的問題。
據記者了解,作為評審的承辦單位,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負責接收企業的申報資料,并聯絡各部委的相關人員進行審議。
參與了評審的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杰軍向記者表示,如何制定合適的目標評價體系,成為了這兩年討論的一個重點。
據張杰軍介紹,最初設計了一個非常全面的方案,制定的指標多達80個,但最后卻發現指標過多造成理解上的麻煩和操作上的不便。通過多次聯絡各單位進行討論,指標歷經多次刪減,80個指標變成了24個、10個。最后,在今年上半年確定了目前使用的4+1指標體系。
最終確定的評價指標由4個定量指標和1個定性指標構成。定量指標包括:研發經費的投入規模;發明專利的數目;新產品(工藝或服務)收入的數額和在整個銷售收入中比例;全員勞動生產率。定性指標則考察企業對創新的組織與管理。
“我們內部做過核算,發現通過這5個指標得出的結果,和用80個指標得出的結果基本一致。”張杰軍告訴記者。而對于企業來講,這樣則容易理解得多。同時,有關部委通過對試點企業的指導,幫助企業把目標分解,制定出合理的發展方案。
但評價和政策指導并非是兩年工作的全部內容。湯富強告訴記者,實際上,在對103家企業進行試點的時候,已經實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來鼓勵企業的創新發展,通過財政上和政策上的優惠來推動企業的創新。
“不僅僅是科技部、國資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這三家,實際上,有很多部委都提供了相關支持,包括財政部、教育部、發改委等,從政策到資金等多方面都給了必要的支持。”湯富強說。
在資金支持方面,2006年3月,科技部已經和國家開發銀行簽署協議,重點扶持創新型企業的創新研究和產品,國開行從貸款額度、利率、貸款期限等各方面向創新型企業提供支持。該項貸款額度在“十一五”期間將達500億元。
另外,企業內設置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作亦取得了相當大的進展。
2006年12月,科技部制定了《關于依托轉制院所和企業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的指導意見》,指導企業內部設立國家級的研究機構。截至目前,已經有57家試點企業建立了國家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等研發機構,91家企業中一半以上與高校、研究所建立了聯合實驗室。
與此同時,對于863計劃、973計劃,以及其它由國家資助的科技支撐計劃,也鼓勵企業成為牽頭單位,與科研院所合作完成科研項目。此外,在制定國家級的科研項目時,到各創新企業征集企業的需求,并把企業的需求考慮在內制定國家的科研計劃,從而把政府倡導的科研和企業的需求結合起來。
而在人才和資源方面,政府設立了人才培訓專項資金,幫助企業引進和培訓高級人才,并在政府間的科技合作中為企業牽線搭橋,尋找機會。
經過兩年多的摸索,上述企業在創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湯富強向記者列舉了一系列數字:企業的研究經費總額從2005年的545億元增加到2007年的829億元,占全國3萬余家規模企業總額的24.6%;研發人員總量從2005年的17.46萬人增加到2007年的22.01萬人;各企業的專利數、新產品收入、經濟總量等也都有明顯的提升。
而在科技部相關措施的帶動下,整個社會的創新能力也得到了改善。根據科技部的統計資料,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總支出從2004年的1966.3億元增長到2006年的3003.1億元,在當年GDP中所占比重從1.23%提高到1.42%,盡管和發達國家的3%左右平均水平還有很大差距,但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
期待稅收和采購支持
“這是一件好事,但能否在根本上取得效果則有待觀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向記者表示,企業在科技創新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如果缺乏有計劃的支持,不排除出現個別企業雖然有了創新型企業的稱號,卻并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的現象。
“如果只是簡單把研究主體從科研單位變成企業,那么,某些企業也會沾染上科研單位同樣的問題。”這位專家認為,真正要改變的是整個社會的科技投入環境,政府的指導更應該通過稅收、市場、法制等方面來引導。
在記者的采訪過程中,有兩家企業的相關人員就表示,盡管知道自己企業評上了創新企業,但對于其實質性內容并不知情。而漢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業發展部負責創新型企業參評的姜昕則告訴記者,作為首批創新型企業之一,漢王目前并沒有承擔國家科研項目,政策上的優惠在短期內也沒有很深刻的感受。
姜昕表示,從企業的角度來說,更希望在將來能夠得到政府更多稅收、資金方面的支持。她列舉了企業方面的三個需求:對于研發投入的稅收優惠;政府采購方面的政策支持;以及研發項目的直接資金支持。
上述專家亦向記者表示,政府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稅收調節和采購,這一方面讓企業少花了錢,一方面帶來了市場,現實的實惠比任何的鼓勵都有效。
“實際上,目前我們正在考慮進一步的辦法。”對此,湯富強表示。這也是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下稱《規劃綱要》)的題中之義。
2006年2月,針對該《規劃綱要》,國務院發布了60條配套政策,從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支持、政府采購、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創造和保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教育與科普、科技創新基地與平臺、加強統籌協調等10個方面作了規定。很顯然,如何落實這些配套政策,特別是稅收和政府采購方面,仍然是科技部下一步的工作目標之一。
“各地早已經展開了試點,比如,四川已經在做研發的稅收抵扣,而北京和江蘇則在政府對于自主創新產品的采購上下功夫。”湯富強表示,下一步的目標是在國家層面上形成具體的操作辦法,加之此前已經形成的各項政策,形成一個完整的政策環境平臺,從而為企業和整個經濟的轉型提供必要的支持。(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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