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問廢棄電器電子產品 回收作坊式合適了結
2010年03月29日 14:58 14270次瀏覽 來源: 中國環境報 分類: 再生金屬資訊
對規范的要求,企業能不能做到?非正規的作坊能否就此順利退市?行業的健康發展還需要哪些政策上的支持?對此,本報記者采訪了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湖南萬容科技有限公司技術總監張宇平博士。
提高準入門檻
旗幟鮮明地指出要淘汰落后處理工藝
近年來,伴隨著電器電子產品的普及,廢棄電器電子處理行業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由于行業起步較晚,相關主管部門盡管有了引導政策,但對具體處理方式、程度等要求一直未明確,導致行業處理技術和設備花樣百出、良莠不齊。而不少從業企業在利益的驅動下,采取的處理方式大多輕視甚至忽視了拆解處理過程對環境造成的二次污染,使得整個行業的發展一直未能走上健康之路。
比如知名的電子廢物集散地——廣東省汕頭貴嶼鎮,大多采用煤爐烘烤電路板,脫離元器件后,再用焚燒、酸浸等方式獲取有價金屬。而剩余的低價值、難處理的非金屬類物質則隨意拋棄,造成對土壤、水體和動植物的嚴重污染。
對此,張宇平認為,環境保護部此次發布實施《規范》,就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收集、運輸、貯存、拆解、處理、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可操作的要求,為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及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了規范的指令。“《規范》的實施,有利于將企業的處理行為納入嚴格、有效的控制范圍內,也為地方各級環境主管部門監督企業行為提供了具體政策依據,有利于促進企業和行業的規范發展。”
“《規范》中提到禁止露天焚燒,禁止使用沖天爐、簡易反射爐等設備和簡易酸浸工藝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旗幟鮮明地指出要淘汰落后處理工藝。”張宇平告訴記者,《規范》在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提出的要求時,使用了“禁止”、“應當”、“不得”等詞語,從制度上提升了行業準入門檻,有利于加強行業環境保護。
此外,《規范》中還提到應當預先取出零件、元器件等材料,給企業提出了中肯、可行、合理的要求,利于企業領會和掌握處理技術。“既表明了《規范》要加強環境保護、提高行業準入門檻的堅定立場,同時又考慮了實際情況,為企業拆解處理行為提供了合理建議,符合當前我國的國情實際。”張宇平說。
責任編輯: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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