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再生鉛行業如何實現綠色轉型
——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再生金屬分會科技環保部主任尚輝良專訪
2014年03月26日 10:41 8796次瀏覽 來源: 中國環境報 分類: 再生金屬資訊
仍有兩大困擾
回收體系不完善 政策執行不到位
記者:當前,再生鉛產業發展中仍存在哪些突出問題?
尚輝良:主要有兩大突出問題。
一是廢鉛酸蓄電池回收體系依然不完善。據統計,2013年北京電動自行車年產廢電池約兩萬噸,其中6成進了小作坊;上海廢鉛酸蓄電池年產生量約8萬多噸,合法收集不足10%。
總體看,廢鉛酸蓄電池回收依然處于分散無序狀態,使得正規廢舊鉛酸電池回收處置企業遭遇回收困難,影響鉛酸蓄電池生產及回收管理,不但造成資源浪費,而且大部分含鉛廢硫酸液被非法傾倒,嚴重污染水質和土壤。因此,建立完善的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對于中國再生鉛產業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二是再生鉛產業環保政策執行不到位。廢鉛酸蓄電池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49類危險廢品之一,國家規定具有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才可以從事廢鉛酸蓄電池收集、貯存和處置等經營活動,對廢鉛酸蓄電池回收、貯存和處置都有嚴格的規定。
但在實踐中,因缺乏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和監管,存在違法經營和無序競爭的現象。大量非法主體存在于市場,具有資質的回收主體缺乏價格競爭優勢,導致鉛蓄電池流向小企業或小作坊。因此,廢鉛酸蓄電池流向不規范是導致鉛污染的主要根源。
如何最大限度規范處置?
承擔“銷一收一”責任,通過經濟合約建立回收聯盟
記者:您對行業規范發展有何建議?
尚輝良:首先是要加強環保核查、再生鉛行業準入與許可證更新發放政策之間的銜接,實施好再生鉛企業準入公告,盡快發布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促進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行業規范發展。
在區域鉛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建設試點的基礎上,研究推進鉛酸蓄電池回收基金制度研究和設計,積極探索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新模式。
其次,政府部門應加大對規范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的立法、執法力度。完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開展廢鉛酸蓄電池收集許可證試點工作,應對承擔新鉛酸蓄電池銷售的經銷商及4S店進行合理規劃,依法審批,并要求承擔“銷一收一”的義務和責任,所收集廢鉛酸蓄電池必須依法就近轉運至資質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置,從源頭上予以控制。同時,加大對資質再生鉛企業的政策扶持和傾斜力度,最大限度地使廢鉛酸蓄電池回流到資質企業。
我建議應鼓勵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與再生鉛企業通過經濟合約建立規范的回收聯盟。研究依靠物聯網最新技術,實施對鉛酸蓄電池從生產銷售,配送、回收、再生利用的全過程監控管理。通過從源頭控制,實現鉛酸蓄電池的銷售、回收銜接,推動廢鉛酸蓄電池環保再生。回收聯盟各成員單位可有效保證回收系統按照市場規律自行運轉,并使各方獲得盈利空間。
廣泛的教育和引導也很必要。在鉛酸電池銷售點設置回收標志,發放由政府、行業組織等提供的宣傳冊,指導消費者在銷售點回收舊電池,形成廢鉛酸蓄電池全社會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圍。
責任編輯: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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